大家都知道,中国市场上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猖狂现象日益突出。从假冒伪劣产品名烟名酒、食品类、服装款式、生活用品,到电器产品、机械产品、农资产品,药品等无所不及。假冒伪劣产品商品造成购买者身心健康、人身安全方面的损害日益严重。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的出现,严重威胁商品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市场失灵,同时严重损害了软实力。
一、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猖獗原因浅析
⒈造假成本高回报高。社会经济学的两个基本假设之一是:人是客观的、自利的,人们都会在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假冒伪劣产品商品往往低成本、利润空间大,常常高出正常商品利润好几倍。因此,它必然会吸引逐利的卖假假冒商品者冒险入内。正如马克思指出那样有百分二百的利润就有人敢冒绞刑风险。
⒉违规低成本。虽然法律法规上对卖假假冒商品者有着严苛的制裁对策,但由于各种原因,卖假假冒商品者并没有普遍受到应得处罚。由于受罚的损害往往远远小于其所得的,卖假假冒商品者必然会狂妄自大,潜在卖假假冒商品者也会受到鼓励,陆续人行。
⒊消费者维权成本费用高。众多购买者对于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产品肯定是痛恨之极,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事也大都乐意而为。但是,当购买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其维权成本往往太高,以致大多数购买者只好望而生畏、以认栽了事。
⒋商品交易市场不对称信息。由于不对称信息,面对复杂多变的商品,众多购买者显然处于劣势社会地位,他们难辨真伪难识假货。当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猖獗时,一般很难做到客观拒绝,往往怀抱从众效应对待假冒伪劣产品商品。
⒌监管部门不及时。地方监管部门职能不及时是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甚至有,有些政府部门对假冒伪劣产品产品置之不理,对卖假假冒商品者敷衍了事。
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商品对策阅读
面对日益猖獗的假冒伪劣产品产品和卖假假冒商品者,面对日益觉醒的众多购买者的呼声,各级政府对危害人民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产品打击从没有停止过,甚至打击力度在逐步加大。
当今,对于假冒伪劣产品产品的打击思路和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⒈主要思路是强调从源头上治理,打击重点是制假者。⒉强调采取法律法规对策和行政对策相结合。⒊鼓励消费者维权、维护消费者。⒋呼吁建立企业个人信用,促使生产者和销售者社会公德。⒌部门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⒍加强社会舆论。
应该说,近几年来全国性各界人士打假维权呼声愈来愈高,部门出台的打假维权对策日渐增多、打假维权力度越来越大,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假冒伪劣产品产品还是频现,仍然泛滥成灾。对此,部门在反思,各界人士也在思考。当今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是: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没有确实履行职责是假冒伪劣产品产品泛滥成灾的主要原因。笔者不大赞同这种观点。诚然,没能制服当今仍肆虐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大地的这头假冒伪劣产品猛兽,部门当然负有责任。笔者认为:假冒伪劣产品产品频现,我们的打假维权行动事倍功半的主要原因是打假维权思路有问题。采取各种有力对策从源头上治理假冒伪劣产品产品、重点打击造假者,是当今普遍认为比较有效的治理思路。可恰恰就是这种思路导致打假维权成本太高而打假维权效果太差的尴尬局面。为什么说把打假维权的重点放在制假者方面的思路是错的呢?一是:制假者在暗处,打假者在明处,你要及时发现卖假场所很难。笔者曾亲眼见过一个隐蔽在山林中的食品类卖假窝点,其制造工具简单、易于转移。对此,你不仅难以发现,而且一旦被你发现,它很容易及时转移或异地重抄旧业。二是:制假者往往事先采取比较周密的风险防范。相传,有一处假烟批发制造地,卖假时全村人总动员分兵把守严防打假维权人员进村。三是:最有鼓励因而最有能力识别假冒伪劣产品产品的是假冒商品者人群,可这个人群恰是假冒伪劣产品产品产业链中的获益者,所以打假者很难及时获得卖假信息。四是:当今众多购买者参与打假维权的主动性不高,他们的维权成本太高。也就是说,当今在这种打假维权思路指导下的打假维权往往出现制假者和打假者(部门)在玩猫抓老鼠的游戏,其效果可想而知。
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产品的正确思路和关键性对策
要遏制假冒伪劣产品产品猖獗局面,要有效打击卖假假冒商品者,必须调整打假维权思路,确立正确的打假维权思路并确实实施有效的关键性打假维权对策。把打假维权的重点由制假者转到假冒商品者,在大副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的同时采取有效鼓励对策提高购买者参与打假维权的主动性,与此同时部门必须确实不折不扣的落实打假维权对策(当然其他事实证明有效的对策也必不可少,但不在这里作详述)。
一是假冒商品者很容易被发现;二是对付假冒商品者的对策比较简单;三是抓住假冒伪劣产品商品产业链的关键环节。
与此思路相配套的打假维权关键对策有三条,务必得到确实落实。
1.大幅度降低购买者的维权成本。当今,中国大部分购买者对于不损害人体健康的假冒商品没有反感,也乐意知假买假,这是客观事实,但众多购买者对于有害身心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产品是痛恨之极的。可是当消费者受到侵犯后其维权主动性往往不高。为什么?只因为维权成本太高,维权太难。笔者曾亲身经历过电梯关人后投诉无门的尴尬。要大幅降低购买者的维权成本,其实不难。依笔者之见其要点有二。一是只要购买者保留合法证据,一旦判断其投诉理由成立,举证责任应是假冒商品者。即‘假冒商品者’必须举证证明其所售商品非假,否则应无条件受罚。二是购买者一旦投诉,其受理单位必须做到件件落实,件件有回音,件件让投诉者得到合理的满意的结果。最近,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知假买假(购买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仍可十倍索赔,就是一个很好的思路。
2.部门确实负起监管责任并确实做到执法必严有法必依,让造假者和假冒商品者不敢卖假假冒商品。
3.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重奖举报者,调动各界人士尤其是众多购买者参与打假维权的主动性。
总之,只要遵循正确的打假维权思路并确实采取与之配套的关键对策,相信打假维权的成效会大大提高。当然,打假维权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上述所提的关键对策外,以往出台的一系列打假维权对策也必须跟上,才能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猖獗趋势,彻底改变假冒伪劣产品商品频现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