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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打假,要求赔偿和敲诈是怎么区别的?

2025-10-22 08:30 点击: 次

 撇开主观认定,那么当前司法解释里,对于打假人,非消费者认定主要以下来判断:

(1)消费者承认自己非消费者身份

(2)消费者承认自己用于经营、生产等活动,而非生活购买。(不要小看这一条,有的不懂行的,比如买50部手机,法庭上告知法官我这是拿到乡下去卖,而生产经营明显是经营者,那么就不属于消费者了,就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了)

至于说被捕案例,其实很牵强,而且新闻报道的也并不全面,应该是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被抓住把柄了,严格来讲,判断消费者知假买假很难,因为法律不应该以人的主观推测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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