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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维权到底难不难,全程记录本人亲身维权实

2025-09-06 08:30 点击: 次

 事件起因描述:

2020年5月31日,成都市双流区中海云麓世家选房现场,因考虑高楼层有较好的采光、通风和视野,本人计划选择32层05号房屋,在特意咨询了置业顾问“外立面和样板房是否一致,有无腰线之类的遮挡”,在得到没有腰线之类遮挡的回答后,现场缴纳了定金。6月13日,在签订合同前,再次查看了合同中关于外立面腰线的约定,确定本层无腰线之类的遮挡物后才签订合同。

2021年3月底,开发商组织交付活动,本人在现场发现房屋阳台和卧室外侧100CM处,有一道约80CM高的梁,且阳台一道约80CM高的实体墙,全景阳台变成了半景阳台,只能抬头看天,不能低头看园区,同时严重影响房屋采光、通风。

自此,本人开启了维权之路。

一、与开发商沟通过程:

2021年3月26日,中海云麓交付现场,本人与隔壁邻居一起就腰线问题与开发商客服代表进行了沟通。现场双方就合同约定进行了现场辩论,客服代表的观点,本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反驳。

沟通中,本人提出:因开发商存在销售欺诈、现场与约定不符、故意隐瞒重大不利因素等问题,所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去掉腰线进行交付,如果无法处理,则要求按照合同约定退房,并赔偿相关损失。在本问题处理完成之前,因贵司无法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因此应按照合同中延期交付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各项事宜。

因客服代表无法回答本人的反驳意见,且无权答复本人的诉求,因此表示待回去向公司汇报后,再向本人答复。

2021年4月1日:自第一次沟通后,因客服代表未主动联系,本人多次主动联系客服代表询问进展,终于在4月1日晚,双方进行了微信语音通话,沟通中客服代表表示根据他核实到的情况,现场对腰线进行了明确提示,所以既不能处理腰线,也不能退房,也不可能赔偿,并要求本人提供证据。

2021年4月2日:应客服代表的要求,本人提供了购房时现场公示的不利因素的照片,客服代表未回复意见。

2021年4月6日:本人接到客服代表微信,声称因工作调动,已不再负责12栋客服事宜。

2021年4月10日:本人咨询客服代表,客服代表称此事继续由他处理,沟通中,客服代表提出的理由,本人一一进行了反驳,最后客服代表称可以有一定的赔偿,但在本人询问具体赔偿方案时,客服代表未明确。

2021年4月13日:本人通过微信向客服代表递交了函件,客服代表未回复意见。(因覆盖修改了错别字和增加了第1.3条导致原函件被覆盖,所以与原函件略有差异,但整体差异不大,此版本为提交给市场监管局版本)

2021年4月25日:因客服代表一直未回复,因此本人要求其提供能接受法律文书的地址和电话。

与开发商代表的沟通,真的刷新了我对这家国企售后服务的认知,从不主动联系回复客户,不讲法不讲理,对自身错误给客户造成损失漠不关心。

二、向主管部门求助:

2021年4月2日:因开发商处理态度消极,本人首先向主管的双流区住建交通局进行了求助,希望能对开发商销售欺诈的行为进行介入处理,在未与求助人联系的情况下,4月13日双流区住建交通局直接进行了回复:

2021年4月15日:因住建交通局提出不由他们管辖,鉴于是合同履行纠纷,于是本人向双流区市场监督局进行了投诉,结果被不予受理,并提出“备注说明:您反映的房屋销售问题属于住房建设部门管辖,建议拨打028-12345市长公开电话向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反映。”

2021年4月19日,因被市场监督局提出不由他们管辖,本人在市长信箱进行了留言,将前两次政府求助及处理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求助事宜进行了详细说明。留言后,住建交通局仍未联系本人,且直接进行了回复。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与本人进行了联系,邀约现场提供证据和沟通。但在还未到约定沟通时间时,该求助又被关闭了。

后续计划:

五一期间先去市场监督局提交证据,根据情况再决定下一步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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