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购买日常用品、接受各种服务,发现吃亏上当或者感觉不满意时,又与商家协商处理不了,我们该找谁说理,到哪里讨回公道?
如果遇到上述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①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②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③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常用的途径是第①②④种,第③种不常用的原因是发生争议后一般不容易达成仲裁协议。
投诉要点:要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和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受损害事实,所购商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交涉经过等内容讲清楚,并提出自己的要求。
如果投诉维权的目的是退款或者索赔,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促成商家与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大多数地区的市场监管局与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一致,投诉热线为12315,部分地区市场监管电话与消费者协会不一致,也可以拨打12315查询消费者协会电话。
请注意,以下6种情况之一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
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
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
4、提不出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和必要证据的投诉;
5、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
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律师提示: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不是消费者维权必须要走的程序,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但是,由于消费者权益纠纷所涉及的金额不大或者根本不涉及金额,走诉讼程序是不划算的,所以建议先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在消费者协会无法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时,达到维权目的时,建议消费者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投诉维权的目的是处罚商家,建议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在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时,大家可以直接拨打商家所在地的市民热线12345或者政府官方留言进行投诉维权,接线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向哪里去投诉,或者移交到相关部门处理。
投诉维权虽然有一定的便利性,但是不一定能够达到我们的维权目的。如果采取投诉维权手段不能解决问题时,我们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请仲裁机构仲裁,避免久拖不决、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