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讲求中庸之道,不愿意做出头鸟,更不愿意沾染麻烦事儿,再加上维权确实是一件非常复杂,漫长且成功率很低的事儿,所以,基本利益只要没有受到大的损失,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维权。
但,我想说的是,面对侵害自己利益的无良人士,忍一时得寸进尺,退一步变本加厉!一定要维权!
来讲讲自己维权的经历吧,我家在祖国大西北,在我还有寒暑假的时候,假期闲来无事儿,决定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周边玩玩,最后选择了风景优美的国家森林公园,但因为那地方道路艰险,山路十八弯,我们几个学生自驾游是没啥希望了,只能选择报一日游的当地团。
选择好旅行社,交完钱,订好了出发时间和集合地点,兴奋地等待出发的日子。说好早晨七点在某宾馆门口集合,为了不让别人等,我五点多就起床准备,六点多就打车到指定的集合地点等待,结果....
三个小时过去了.... 没有一个人和一辆车来!!!期间我打过无数个电话给旅行社和短信通知今日领队的人,没人接,关机!!!直到快十点,电话终于打通了!!!!“喂,我们是今天去森林公园的客人,说好七点集合,为什么十点了,一个人都没有?”
“不可能啊,我打个电话问问”
十分钟过去了,我又打了过去!“喂,问了吗?什么情况?”
“他们今天换地点了,已经走了,应该是你们的名单忘了统计在今天的列表了,要不你们跟明天的团吧”
“不行,我们五点多就出发了,白等了一早晨,都是打车来的,这损失怎么办?”
“我也没办法,要不明天,要不你就别去了”
“你啥态度,你对我造成了实际的损失,你还这个态度”
“滴滴滴....”对,旅行社的人挂了,然后,再打过去不接了,这一举动彻底把我激怒了.....
我当时真的气到,肝都要炸了,朋友都劝我,算了,要不明天也行,我坚决不同意,我果断查了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然后打通了旅游局的电话,这点真的非常的尴尬,我朋友因为在本地上大学,是本地的电话,旅游局的电话打不通,而我是外地电话,一下子就打通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装了一把外地旅游被侵权的游客,对面非常客气的听了我的投诉,然后告诉我,这种情况,旅行社应当给予我双倍赔偿,接下来他们沟通后,旅行社给我打了电话,说让我第二天去。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去了,在进门前,我多留了个心眼,让朋友开启录音功能,我进去协商,想来也知道,他们怎么可能那么轻易的给赔偿,先是说让我们跟第二天的团,在我拒绝后,他们就恼了,说那你等着吧,财务没来,我问啥时候来,他们就说不知道,可能今天,也可能明天,谁知道呢,等着吧。
我拉着朋友坐了下来,大概坐了十几分钟吧,他们全程骂骂咧咧,说话非常难听,我果断拿起了手机,再次拨通了旅游局的电话,然后开始投诉,说明了情况,并说明了他们现在还在骂我,旅游局说别怕,把电话给他们,他们来沟通,旅行社的人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我大声的喊了句,我有录音为证,旅行社的人,气到翻白眼,挂了电话之后,让我过去签字拿钱,到我出门前,还不忘挖苦我几句,可能是没见过我这么刺头的吧,我的内心只有一个字,爽!!
后面聊起来这件事儿,朋友们还是非常震惊于我的维权举动,他们都觉得没必要,其实就是晚去一天而已,但就是这种心理,纵容了这些人,
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的消费权益遭受侵害的时候,我们理应维权。当然,我知道很多人维权路很艰难,但我相信,正义和光明一定是在的,请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