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鲁迅看完这篇文章,你也许内心毫无波澜,也许对我的行为不置可否,也可能一笑置之甚至嗤之以鼻,但我相信,从我写下这些文字并映入你眼帘的那一刻起,在这浩瀚宇宙中,一些改变已经发生。
整个故事比较简单,也很容易理解(因中间删除过聊天记录,很多细节无法提供图片证明,但本人保证所述内容全部属实,愿意接受正当的询问和调查)。
事情起因于去外地参加比赛需要租借三套正装,10月7日下午我在地图上查找到一家服装租赁机构,电话联系对方,对方没说几句话,让我加微信联系。加微信后,对方发来一张图片(下图),说让关注图上的公众号看图选服装。
然后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弹出一个链接,没太注意看(下文详细说明)。
关注公众号后弹出的链接18:00左右,选定款式后,对方说根据衣服质量不同价格不同,我选了最贵的一档300(此时我并不知道是一天的价格还是一次的价格,对方也没有说明,这点不是事情的关键,但还是提一下)。对方说要我在公众号里付定金800(没错,是定金不是订金,这点他们拿捏的很准,后面还会有说明)。
公众号里的付款页面有点奇怪,叫“当面付”,且下面有一行已与店员确认,立即买单付完定金后,我和同事合计了一下,3套衣服租借4天,一共需要3X4X300=3600元,基本上够定做3套一般的西服了,而且路上就要占用2天,很不划算,就跟对方提出说能不能不租了(此时是付款后十几分钟的时间),答复说下次有需要再找他们。我提出请他们退一下800的定金,客服立即发来一堆图片,大概有五六张,都是关于公众号注意事项中定金不退的那一条款,以及原来给我发的图片特意标红了那一行小字,大概如下图(因聊天记录没有恢复成功,无法贴原图)。
对方说发给我图片的时候图上已经告诉我让我去公众号里看注意事项了,而且关注公众号后会自动弹出注意事项的链接,是我自己没有看到。然后说如果继续租,定金可以抵扣租金,如果不租,也不会退。
这行小字就是对方标红提示去看注意事项的部分这是公众号注意事项的页面,对方发来这张截图标红第8条这时候我联系最初电话联系的人,询问退钱的事,对方态度十分粗暴,说客服给你发的一定是“定金”,是确定的定,而不是“订金”,定金是不退的,我当时也来火了,说你不用跟我讲这个,我知道区别,我是XX学历,他说你还好意思说你XX学历,国家培养你这样的人就是浪费。我说我不知道不给退,你们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当时不知道法律这方面怎么规定的,下文有查询后的对应法律条款,确实是他们的问题),他说客服没给你发图片叫你去看注意事项吗,公众号没给你发链接吗,你自己不去看你怪谁?我说我没看到那一条,对方直接来一句你眼瞎吗。我说那我把衣服买下来行吗,他就说一句租金乘以5就是价格,都是这么定的……我说我要走司法途径,对方说自己做这行几十年了,所有法律上的东西都研究得明明白白,你随便去折腾吧,定金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就是合法,就可以不退。
这时候我憋了一肚子火,走路都是抖的,客服反复发消息问衣服还租吗,如果继续租定金还有效(反复试探),
我宁可不要这800,也不会让他们做成这单生意,就给客服发了一句“你们太牛逼了了,我不配和你们合作”,告诉他勿扰,最后发了一句“把字缩印在合同夹缝里,很可以”然后把客服微信删了(这是我很后悔的一个决定)。此时是晚上八点多,过了二三十分钟,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声音很和蔼的中年男性,对方说他在公司微信群里看到我的聊天才联系的我,问我是不是还很年轻,年轻人不要太鲁莽,不要太心浮气躁(我说你的800块没了你心平气和一下看看?)大意还是劝我不要赌气放弃这次交易,800块也不是小数目。我说明确跟你讲这单生意你们做不成了,我不会继续租的,他就说他们公司多强,一天几百单生意,少我这一个也不少,主要是和我聊聊天(我没心情和你聊天)。后来他提出给我按三天的价格算,我拒绝。他又说看我是开发票的应该可以报销,可以给我多开一些金额(你懂的),我亦拒绝。我说你们那个老板态度太差,他说那不是老板,只是一个经理。回到学校后我再次联系此人,说要投诉,他就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说有史以来还没有付了定金后退单的(猜测大部分人不愿意承受这个损失吧),也有说要走司法途径的,但是最后都没什么。我问他们的公司名称,他就说总部在北京,你想投诉就投诉吧,别的什么也不说了。最后我送他一句话:做生意要凭良心,想做大做好就多为顾客着想一点,为什么不把这么重要的事项提前明说?这和把字缩印在合同夹缝里有什么区别?对方敷衍了两句就挂了。
后来四天因为准备比赛,没有和他们联系。比赛结束返回后(拿了一等奖回来,稍稍宽慰了一下心情),即着手维权的事。感叹道平时还是要多了解一些维权途径和法律知识,在此记录一下我的维权之路。
首先想到的是打12315投诉,但是回复说对方是非实体经济,且总部不在本地,建议投诉当地部门。于是联系北京12315,得到的答复是需要提供对方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信息等。我手里只有2个手机号,一个客服微信号,一个公众号,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在什么单位。我将此困难告诉12315,对方说可以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这里重点说一下,(010-)
12348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对我们普通人很有帮助,是政府提供的免费的律师咨询服务,律师们都很专业,也很尽责,和我聊了挺久。通过律师的帮助,我梳理出以下几点:
1.关于事件责任,问题确定在对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关于“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一项,对方是否注意或理解此条款,
需要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举证,也就是说我有没有看到注意事项中关于定金的条款,
需要对方来证明:我确实看到了(如明白,好的,知道了等等)。他们所述客服给你发了图片和链接你自己不去看怪谁这个理由不成立(事实上在交易前客服从未直接表述任何关于定金不退的词句)。
2.关于维权途径,要提供对方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信息等,否则法院或12315都很难受理。鉴于我现在掌握的信息很有限,律师建议我联系腾讯公司查询付款公众号的注册主体信息,只要有了对方的信息,就可以到12315投诉或
通过移动微法院APP或小程序等网上办案。
总结一下,我要做的就是两件事:
1.恢复聊天记录,证明对方未在交易前确认我看到或理解了关于定金不退的条款。
2.联系腾讯公司,获取对方的账号主体信息。
接下来就是漫长而曲折的维权之路,过程在下面详述。中间我重新加了他们的微信表明立场,并电话联系了那个中年男和所谓的“经理”,二者均避而不答公司名称。最开始说总部在北京的中年男说不知道公司名称,自己是打工的。“经理”则直接回应: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公司名称?随后改口说没有公司,是个人的。总之完全不认同自己有问题,完全不在乎投诉或者诉讼。(补充一点:在地图上搜索他们对外的名称,在地图上多个地方都会出现,电话号也不止一个,但听声音确定是同一个人(“经理”),两次通话中对方提供微信号的说辞也是相同的。)
重新添加客服微信表明立场,对方不理睬关于恢复聊天记录:在某宝上前后找了六七家不同技术手段的商家,尝试了远程恢复、连接电脑恢复、购买软件恢复(中间因软件需要还ROOT了手机)等多种方法,过程相当繁琐,而有的商家扫描数据就要两三天,得到的答复都是服务器没有保存信息或数据不完整(
所以切记不要轻易删除记录),手机上的恢复软件也装了一堆,前后花费200元左右,还是没有成功。今天中午最后一次恢复失败,我决定放弃了。
关于从腾讯查询账号主体信息:不得不吐槽一下腾讯的客服,每次打电话过去都要等待10分钟(不是我等不下去,而是它最多就让你等到10分钟,然后让你去微信客服提问,说可以马上为您解决,然后挂断),有时候一个上午打六七次,每次等待10分钟,还是接不通,在这10分钟内还会多次建议你去腾讯客服提问,说可以马上解决。而实际情况呢?在腾讯客服的微信聊天窗口挂个机器人在那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这个也可以理解,毕竟是机器人,但是人工客服的态度就让人很是上火。
填表找人工,10月19日提交问题,显示预计24小时答复,等到10月22日回复:按页面提示操作即可(页面提示在哪?)
后来又多次电话联系,仍然无法接通,第二次提交人工,四天后反馈,这次提供的途径详细了一些,但也给我的维权之路添上了一堵厚厚的屏障(下图)。且不说路费划不划得来,现阶段疫情原因也无法出行,而聊天记录的恢复失败也导致无法提供足够的说服力申请协助。
至此,我的维权之路终止了。10月7日到10月27日,前后二十天的时间,花费的心血、口舌、情绪、精力一言难尽,金钱损失仍是其次,而对方嚣张的态度和狡猾的嘴脸尤其让人无法释怀(后来在别处租赁服装,也是定金不退,推测可能是行业惯例,但对方在租赁单上用大红字印的清清楚楚)。没错,我是想要回我那800块钱,但是我更想要的,是一份公平,一份正义,一份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温良,一份关乎全人类的爱和阳光。
你只要让自己多散发出一点点光,一点点就够了,你的这份爱和善良就会逐级放大,传播开来,光明耀眼。
我的维权失败了,但是我赢了,我希望有一天他们也能“赢”。
愿这个世界再多一点真,多一点善,多一点美。
仍以鲁迅先生的话作为后记: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阳,我们自然心悦诚服的消失。不但毫无不平,而且还要随喜赞美这炬火或太阳;因为他照了人类,连我都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