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弱假货供应商需求旺盛 网店打假,之所以难度系数比较大,就是因为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同时又由于利润空间大(节省了产品研发、品牌推广、售后服务等费用),价格低,消费需求旺盛,假货供应商趋之若鹜。很多线下的假货全部跑到了线上,能够在线上包装下,然后肆意纵横,如入无人之境,想来也是有点恐怖的。
2. 制假产业形成生态链,难以连根拔起 制假生态链的利益,虽然制假是法律所不允许也是道德不能容忍的存在,却真实地养活一大批从业者,这也是中国打假困境的一个根源,黄色网站中国可以做到一夜之间让其彻底消失,难道真不能彻底治理假货吗?只是治理容易,产生的副作用(大批人丧失生计)如何处理。
3. 消费者心理问题:图便宜 “花200元买劳力士,不知道骗子傻还是你傻?”不难看出,对于消费者的心理,马云极其了解。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消费就没有这些造假商。我们不能奢望一个大国的消费者集体签署一个协议保证绝对不买假货,但对于企业,应该做些它们力所能及的,从而减少假货对于整个市场甚至群体消费观念的影响。
4.是市场机制相关法律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买假货的消费者有两种,一是知假买假,二是上当受骗,在这种市场中,消费者无法分辨产品质量优劣,只能通过选取
平均价格或平均价格以下的商品来降低自己的购物风险,加之正品往往价格高于平均价格,导致正品遭受淘汰,而劣等品反而逐渐占领市场。这就是信息经济学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同时法律法规对造假售假者的处罚力度不够,造假的法律成本低。我国目前涉及假货问题的法律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但对于造假售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比较小,而且形式也过于简单,主要以罚款为主。
目前在国外来说,一旦遇到制假者,基本上会有严厉的处罚措施,甚至会给他搞到破产,在这种高压状态下,很多人在造假之前,就会再三考虑了,这也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
职业打假人本身它所主张的权益,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畴之内。
比如职业打假人明知道超市里面购买的东西,它是不符合产品规定的,那么他依然购买了,并且向商家去索赔了,但是他所索赔的最高的金额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金额。
比如按照假一赔十的这个标准,你买了十块钱的东西,那么你向商家主张100块钱的东西,那么实际上在这个层面而言,职业打假人是不违法的,也不构成犯罪的,因为它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那么通过威胁、恐吓他人的方式,违法占有他人更多资产的这种情况。但是如果职业打假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了法律所保护的这个金额,比如前面举的例子,假一赔十法律规定的是100块钱,但是呢,你以商家卖假产品为要挟,要求商家承担更高更多的一个赔偿,比如要求1万块钱,甚至10万块钱,甚至。更多的情况下,那么这样就有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你在投诉的过程中,如果商家不愿意处理,你就可以进行举报,进行施压,但是最后也要看当地工商部门的态度,如果处理的过程很敷衍,或者存在必须要处理的情况(比如金额很大,或者商家态度非常不好),这个时候就可以采取更进一步的行政手段,比如举报、投诉甚至走纪委,行政复议,要求核实调查这个问题,这是处理协商问题的一个思路,层层递进,永远要留有战略空档
收到问题商品后,一般要固定证据,然后就可以就问题跟商家协商,协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委曲求全,也不能唯唯诺诺,协商是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五种解决方法进行的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明确给商家说,双方应该妥善协商处理此事,如果不行,会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再者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协商解决,这个时候可以发送一些证据,来表明我们的态度
如果他拒绝,我们就可以行使我们的行政权力,在过程中也可以把进度告诉他,用来施压,最终的目的是双方心平气和的协商赔偿
除此以外,还有几点容易在实操中容易出问题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1.索赔金额一定要依法,比如检测出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安全标准,则依法要求10倍赔偿,如果你要求20倍,这就属于没有依法索赔,涉嫌敲诈勒索。
2.专注于食药领域,食药领域这一块是国家明确发文支持职业打假的,其他领域政策在逐步限制,说白了就是不再支持,如果被人举报有可能判敲诈勒索。
3.购买商品需符合日常消费逻辑,有把握的前提下尽量购买单价高的产品,以前有人一次性买200罐鱼肝油,这种傻子也知道不是以自用为目的,这种就容易涉及敲诈。
总之,原则就是在法律框架下行动,不要做欺诈的行为,让本来正义的打假行为变成了非法。全国目前保守估计有30万职业打假人,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如果你也想学习打假维权,想通过维权的方式为自己增加一部分收入,可以联系我们